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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必须紧扣“六处”发力

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4-12-19 15:18:00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紧扣“六处”发力

——论党委和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各级党委和纪委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和纪委只有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才能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笔者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认为:要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必须紧扣“六处”发力。

一、必须在紧扣惩治和预防腐败上抓落实。各级党委、纪委要把“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努力方向,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出台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考评和问责办法,给各个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开出责任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据。要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落实,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要认真落实“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等案件。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树立“治未病”的理念,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在问题小的时候,扯袖子、提提醒,在出问题之前拉一把。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约谈力度,对于不时有信访举报的,及时找本人谈一谈,帮助提高认识。对敢于担当、敢于抓问题、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要及时帮助澄清是非。

二、必须在紧扣作风建设纠正“四风”上抓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上率下,动真碰硬,出台“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狠刹“四风”,赢得了党心民心。当前,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取得了一定成效,作风建设总体是好的,但是成绩不能估计过高。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情况看,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有之,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有之、参与违规建设的有之、借机敛财的有之、抹牌赌博的有之,有的问题边纠边犯、纠而复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好。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切入点,紧扣“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的宗旨,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件事一件事地抓,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细化规定,强化督查,立行立改,严肃执纪,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三、必须在紧扣选人用人上抓落实。选好用好干部,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选好用好一名干部,可以让一个地方风清气正、百业俱兴;用错一个干部,就会带坏风气、涣散人心、贻误发展。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用好的作风选干部,选作风好的干部。各级党委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契机,把“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要始终坚持“两用两反对”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精细化、精准化”和“全盘布局、人岗相适、用人所长、开发潜能”的总要求,把作风好的干部选拔出来,让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要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领导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打招呼干预选拔任用干部,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冒充人头吃空饷、学历履历造假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大力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四、必须在紧扣深入推进“三转”上抓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深刻变革。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做到思想行动一齐转、形式内容一齐转、党委纪委一齐转、各级各部门一齐转。已明确不再参与的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必须清理到位。各部门要自觉搞好对接,牵好头,把监管责任接过去。对接情况,纪委要进行检查督办,同时把工作重心转到加强事中尤其是事后监督上。要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安排、大力支持。切实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名和分工规定。大力支持纪委加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力度。要创新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要出台《反腐败协调工作规则》,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出台《关于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领导的意见》,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要出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的实施办法》。

五、必须在紧扣责任追究上抓落实。要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来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要与党委以及党委主要领导“挂钩”,不能说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腐败案件多,对主要领导什么都不影响,要“挂钩”,要“兑现”。当前,要重点解决好追究难、难追究,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尽快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基本遵循。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如果一个地方和单位问题多发,主要领导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仍脱不了干系、脱不了主责,必须追责,典型案例要公开通报。要每年查处并通报一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典型,做到 “真兑现”、“硬挂钩”,收到追究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六、必须在紧扣谋求又好又快发展上抓落实。坚持把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攻方向。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廉洁、高效政府,加大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要强化治庸问责、推进效能革命,营造高效、务实、清廉的政务环境,把作风转变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加强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大经济活动,介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行监督到位。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从深层次改革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包括推进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建设健康文明有序的社会软环境。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要特别防止党员干部精神下行、干劲下行的倾向,纠正少数干部认为反腐败导致“为官不易”甚至“官不聊生”,影响经济发展和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等错误认识,克服“为官不为”的问题。党的好干部不仅要清廉为官,还要事业有为,不能满足于“不出事”,还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要坚决反对“庸、懒、混”,大力倡导“勤、卓、能”,采取硬措施、硬手段,让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混官难过“群众关”,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丰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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