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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给工程监理人员戴上“紧箍”

来源:宜春廉政在线发布时间:2009-10-26 10:05:00
樟树市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严密五项措施,积极破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监管难题,给监理人员戴上“紧箍”。一是建立资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要求为具有独立资质证书单位,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不能进入监理市场。二是实行押证上岗制度。监理人员的资格证押放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挂牌上岗。在施工现场公示监理人员名单和照片,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通过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受理并审查企业资质、监理人员资质,记录并公示企业的信誉和监理人员的不良行为,提高对监理人员监管的透明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施工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及履职情况、监理日记、每日上岗登记、会议记录、施工日记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五是加大查处力度。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累计达两次的,予以警告;达三次的,从第三次记录之日起,暂停其一年及以上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资格,情况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樟树市纪委 黄俊勇 聂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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