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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宜春发布时间:2020-09-18 14:38:50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宜丰县城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辉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押金问题。王辉在任县城管局局长期间,先后收取余土公司管理费、某电器有限公司等34家商户及房地产公司工程押金等,共计89.62万元,用于办公楼装修、办公费、小车维修、公务接待等。王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高县园林局副局长袁单根在招投标过程中违规问题。2018年3月,袁单根作为320国道及昌栗高速沿线村庄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018年美丽示范村EPC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开标前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并在评标过程中,违规给予某投标公司评最高分,为该公司违规中标起到了一定作用。2019年6月,袁单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丰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股股长杨修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12月至2020年4月,杨修江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帮助房产中介公司或者个人缩短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间等方式,多次收受对方微信转账感谢费,共计21650元。2020年7月,杨修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宜丰县工业信息局经济运行股股长万敏违规将工业企业转贷帮扶资金转贷给不符合规定的非工业企业及个人问题2018年2月,宜丰县工业企业转贷帮扶资金管理中心设立在宜丰县工信委,经济运行股股长万敏负责具体业务。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万敏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转贷帮扶资金专款专用、总额控制的原则,将转贷帮扶资金违规转贷给非工业企业和个人。2019年12月,万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樟树市洲上乡3名基层党支部原书记强迫交易问题。2014年8月,樟树市洲上乡大洲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曾小芽、店前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水金、蒋家村党支部原书记蒋斌群等人,共同参与竞标樟树市临江至拖船公路临江至新干段(樟树境内)改建工程项目,未能中标。之后,曾小芽、李水金、蒋斌群伙同他人到新余市找到该项目中标单位负责人罗某某,要求参与工程建设。遭到拒绝后,以言语威胁等方式,迫使罗某某同意与曾小芽、李水金、蒋斌群等人签订了投资100万元入股该项目,并在规定期限返还本金及分红款180万元的协议。2015年7月31日至8月中旬,罗某某按投资协议全额支付曾小芽、李水金、蒋斌群等人本金及分红款。2019年12月,曾小芽、李水金、蒋斌群被判处强迫交易罪,分别处以相应刑罚。2020年1月,曾小芽、李水金、蒋斌群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件,有的强迫企业履行非法定义务,侵害企业合法利益;有的违反法律法规,与投标人私下串通,暗箱操作进行评标;有的吃拿卡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微信红包;有的违反政策规定乱作为,违规转贷企业帮扶资金;有的违法犯罪强迫交易,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这些问题,严重破坏营商环境,严重妨碍相关政策落实,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共宜春市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强化亲清观念,规范政商交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企业纾难解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精准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监督在政商交往中“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各种行为,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推动全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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