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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2-25 10:26:20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袁州区柏木乡政府干部何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现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2021年6月至8月,何磊利用负责监管宜万同城高速公路工程车辆和柏木乡石下村辖区内偷采片石车辆进出工作职务之便,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香烟,折合人民币共计8300元;2021年8月,何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1年12月,何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岗位,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高县泗溪镇城管中队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的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期间,泗溪镇城管中队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折合人民币共计33188元。对此,泗溪镇城管中队队长喻辉成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1月,喻辉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安市大城镇水务站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接待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大城镇水务站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巧立名目、自定标准,经站长喻愿宝决定后,以冬修补助、双休日补助等名义违规向其本人在内的9名干部职工发放补助费,共计42600元;2016年度,经喻愿宝安排,大城镇水务站违规使用公款2317元购买香烟用于日常接待。此外,喻愿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喻愿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有的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接待,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单位及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当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节点”就是“考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纠“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举措,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新时代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坚持既抓节点也抓日常,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集中检查,在日常开展“小分队”式专项检查。要创新监督方法,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并依托“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优势,深入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补贴等“顽疾”,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着力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对搞假排查、不整改等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的予以严肃处理。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整治作风突出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以正风肃纪新成效推动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努力为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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