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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在上高县召开

来源:宜春廉政在线发布时间:2012-03-09 09:55:00
2 月29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在上高县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实行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进行了具体部署。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甘盛裕,市城建局招标办主任刘强及各县市区分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参加了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对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城建局、市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实行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委字[2012]2号),通知要求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实行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制度,未缴存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加我市范围内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制度还从保证金缴存标准、缴存方式、缴费证明材料管理、保证金退还以及没收管理原则、处罚措施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上高县纪委 邹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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