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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一二三四”构建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体系

来源:宜春廉政在线发布时间:2012-05-16 17:30:00
 
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袁州区实施“一二三四”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有序。
一、建立了一个平台
建立了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了包括开标区、评标区、报名区、候标区、办公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了电子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配备了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打造了一流的现代化服务平台。
二、完善了两个办法
一是制定出台了《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驻场人员考勤考核办法》。严格对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实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床找出良好的服务形象。二是制定实施了《袁州区2012年度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考核办法》。强化了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考核和检查,促进基层公共资源交易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统一了三项制度
一是统一进场交易制度。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交易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等都纳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严厉查处场外交易、分散交易等行为。二是统一项目交易流程。严格规范各类项目交易的操作流程。并对所有项目交易的报名、资格审查和开评标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交易的健康和规范。三是统一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将所有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公告、结果公示统一在网站和电子屏上发布,增加交易的透明度。
四、规范了四种行为
一是规范招标人行为。规定招标人在发布公告之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交易中心进场登记表》并递交相关资料,明确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金来源、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从源头上防范招投标不公开、设置歧视性条款、违反法定程序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规范投标人行为。督促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标后监管,并将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依据行业规定和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格审查程序,防范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和违法转包、分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规范中介代理行为。推行招标代理信用管理制度,规范约束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防范代理机构出现违规行为。四是规范电子交易行为。推进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了网上报名和电子评标系统,为投标人建立电子身份锁,凭此就能完成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的所有程序。大力推行电子评标,减少招投标活动中的人为因素。
去年以来,袁州区共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170条,进场项目累计179项,交易金额17.93亿元,共节约资金1.02亿元。(袁州区纪委调研室    彭 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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