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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职 勇于担当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6-11-09 13:24:00

立足本职  勇于担当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感

中共靖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金龙

 

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重要法规,这两部法规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而深远地意义,下面,我结合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谈三点认识:

一、 认清形势,深刻领会条例修订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之后又一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成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支撑。我们要认清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

1、老《条例》无法适应新形势。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也是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老《条例》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老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党内监督,真正做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2、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亟须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修订《条例》正是冲着这些问题去,通过制度制定,从根本上寻求解决办法。既让那些犯了错的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又可以防止滋生新的问题和矛盾,这也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3、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正如《条例》中指出的,“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充分体现了从严的态势。党中央注重制度建设,扎紧织密制度建设篱笆,实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我们党员干部要从中得到信号,养成行为自觉,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

二、学思践悟,发挥领导干部先锋引领作用

作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先锋引领作用。

1、全文学。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通读一遍《条例》,要全文学,原原本本地学。《条例》共有三大板块,共8章,47条。第一章,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板块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第三板块,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内容详实,权责清晰,主体明确,可读性和操作性都很强。

2、对照学。2003版的条例和2016版的条例,对照着学,找差异,找进步之处,学深悟透精神实质。新旧条例制定背景、重要意义等均有所区别。新《条例》是在03版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新《条例》相比旧条例有很多进步之处,内容更细、更实、更具有操作性,重申了03版的核心原则,并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了更具体的做法。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提出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用,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可行性强。

3、带头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实质。《条例》将党的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我们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要将自己摆进去,自觉接受监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 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

好的制度只有落实了才有生命力。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学习教育,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1、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对条例的学习要深入细致,要认真学、反复学,认真思考,不断改进。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党校、况钟纪念馆等廉政教育阵地加大宣传。党委(党组)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广泛开展讨论,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核心作用,认真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对乡镇、村开展宣讲,加强纪律教育,努力实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

2、加强监督检查。强学习贯彻《条例》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党委(党组)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同时,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条例》贯彻落实,组织党员、干部以及党委(党组)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党内监督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清新、执行不力等问题。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条例》专门一章叙述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监督,明确了职责和义务。作为纪委书记,要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尊崇《党章》,立足本职岗位,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和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靖安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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